在液氨鹤管卸车时应遵守以下操作规程:
1、运送液氨和氨水的汽车槽车到达现场后,必须服从站台卸车人员的指挥,汽车押运员只负责车上软管的连接,
不准操作卸车站台的设备、阀门和其它部件,罐区卸车人员负责管道的连接和阀门的开关操作。
2、卸料导管应支撑固定,卸料导管与阀门的联接要牢固,阀门应逐渐开启,若有泄漏,消除后才能恢复卸料。
3、卸车时应保留罐内有0.05MPa以上余压,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压力。
4、液氨卸料时,应排尽管内残余气体,严禁用空气压料和用有可能引起罐体内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进行卸料。液氨罐
车可用不高于45℃温水加热升温或用不大于设计压力的干燥的惰性气体压送。
5、液氨卸料时,押运员、罐区卸车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
6、液氨卸料速度不应太快,且要有静电导除设施。
7、当贮罐液位达到安全高度以后,禁止往贮罐强行卸料。
8、槽车内的物料必须卸净,然后关闭阀门,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9、罐车卸料完毕后,关闭紧急切断阀,并将气液相阀门加上盲板,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10、卸车结束后,押运员要将罐车所有配件及卸车记录随车返回。
11、卸料的设备管线应定期进行检查,装卸管线应选用相应压力等级的材料,并可靠连接。
12、卸料场所应符合有关防火、防爆规定的要求,并配备一定量的防毒面具等防护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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